广东汕头胡敏律师网

    派遣员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针对用工单位还是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